通函旨在公布未來一年提交報稅表的安排。在本通函內,稅務代表是指獲納稅人授權為《稅務條例》的施行而代其行事的人。有關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本局不接受電郵形式的授權),并由所代表的納稅人簽署。稅務代表申請延期提交報稅表(包括整批延期)時,必須聲明其已獲有關納稅人書面授權委託 。本局會拒絕辦理任何未獲書面授權的申請,稅務代表必須在獲得書面授權后再作申請。為方便稅務代表作出申請及聲明,各類申請表格已載于本局網頁「稅務資料 - 個別人士 / 公司業(yè)務」目錄下的「稅務代表專欄」 ( www.ird.gov.hk/chi/tax/taxrep.htm) 內,可供稅務代表下載。
2 . 本局會定期在稅務局網頁的「稅務代表專欄」內提供最新資料,以助稅務代表填寫和提交報稅表。專欄亦會不遲于 201 9 年 4 月 1 日刊登此通函的中、英文版本,以供參考。
3 . 一如往年,本局會為稅務代表提供為其客戶整批延期提交報稅表的安排,詳情在下文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