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證報消息,央行與銀監(jiān)會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商業(yè)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yè)務管理的通知》(銀監(jiān)發(fā)【2014】10號)。該文件主要對客戶身份認證、交易限額、賠付責任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和規(guī)范。中金公司銀行業(yè)研究團隊表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快捷支付功能將進一步受到限制。
銀行有支付限額權
這也是自今年3月央行暫停二維碼(條碼)支付業(yè)務以來,又一次針對該行業(yè)的規(guī)范行動。在第三方支付機構資質方面,10號文要求,首先銀行要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以確定客戶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相關的賬戶關聯(lián)、業(yè)務類型、交易限額等,包括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當客戶提出申請且通過身份驗證和辨別后,在臨時期限內,可適當調整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至于限額是多少、臨時期限有多長,由銀行自己決定。
雙重驗證客戶身份
10號文再次重申了客戶身份認證的重要性,要求首次建立業(yè)務關聯(lián)時,必須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的雙重身份鑒別,此前的86號文則規(guī)定,可由第三方支付機構單獨認證客戶身份,5號文則要求商業(yè)銀行識別。10號文再次強調銀行在用電子渠道驗證客戶身份時,應采用雙因素驗證方式對客戶身份進行鑒別。
在賠付責任方面,10號文要求,商業(yè)銀行在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簽訂合作協(xié)議時,要對客戶進行大額資金劃轉強化身份認證,以確保是由客戶本人發(fā)出資金劃轉要求,對大額支付、可疑支付要及時通知客戶。從銀行賬戶劃出的支付交易資金,遇到交易終止、失敗時,應劃回原銀行賬戶。
政策解讀>
中金公司:快捷支付開通或變慢
今年3月以來,國有四大行先后調低了支付寶的快捷支付轉賬限額,而此次10號文雖然未對快捷支付的限額提出明確要求,但要求銀行在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后,再確定單筆支付額度和日累計支付額度。昨日,中金公司銀行業(yè)研究團隊發(fā)表言論稱,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快捷支付功能將受到進一步限制。
防支付機構越界訪問
10號文指出,銀行應構建安全的網絡通道,制定安全邊界,防止第三方支付機構越界訪問。所謂越界訪問,是指快捷支付的功能超出了銀行的授權范圍。據中金公司了解,銀行普遍對支付接口的用途設定了一定的限制,比如只能用于繳納水、電、煤氣費等,但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操作中存在著擴寬支付接口用途的行為,比如將之擴寬至購物。
快捷支付開通或變慢
10號文指出,首次建立業(yè)務關聯(lián)時,必須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的雙重身份鑒別。中金公司表示,在實踐操作中,開通快捷支付時一般只需要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身份鑒別,而增加銀行的身份鑒別,會影響開通快捷支付的便捷性和客戶體驗。
雙方需共享“大數據”
此外,第三方支付機構還需要和銀行共享客戶和交易信息。中金公司認為,客戶和交易信息是大數據環(huán)境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重要資產,如果未來被迫和銀行分享,將影響第三方支付公司這些數據的價值。
不過,中金公司同時還表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快捷支付和數據共享面臨挑戰(zhàn),但實際效果還取決于執(zhí)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