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唯冠就iPad商標的爭奪案真的是一堂課全民普及商標知識的公開課。盡管唯冠不是普通老百姓應該知道的公司,但蘋果和iPad實在太出名了,這足以引起老百姓上課的興趣;更有趣的是,課堂中還有n多的名人現(xiàn)身說法,用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給我們講解商標那些事,他們包括“林來瘋”(林書豪)和飛人喬丹一家子。
看那些iPad商標
別以為已經(jīng)宣告破產(chǎn)的唯冠是最醒目的一個如果它贏了,蘋果要付出昂貴的代價,能讓唯冠“咸魚翻生”,事實上,還有n多公司和個人在國內(nèi)注冊“IPAD”的商標。新快報記者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查詢到,有多達40多個申請在國內(nèi)注冊“IPAD”的商標,其中注冊成功當然有唯冠,它可以把“IPAD”用在計算機產(chǎn)品上,其他的成功者還包括臺灣的一家機械公司注冊了“ipad”用來做自行車,廣州天河區(qū)的申請人“葉火?”也成功注冊了“ipad”用來做眼鏡,香港的梁亮勝以個人身份注冊了“iPad”用來做醫(yī)藥,連西門子也注冊了“iPAD”用來做電機,意法半導體、伊萊克斯等國際巨頭也想打“IPAD”的主意,但沒成功。我們不妨來看看那些五花八門的“I-PAD”商標們。
有趣的是,在所有“IPAD”商標的申請中,蘋果以及其控制的“IP”公司提出的申請是最多的,不光注冊用于計算機,也注冊了n多領域的商標使用權,包括在線娛樂、計算機軟硬件開發(fā)、通訊、游戲機、紙書、廣告牌、皮革、建筑等不同領域,其中只有通訊類獲得了通過。
蘋果錯過最佳時機
從時間上來看,蘋果最早從2009年就開始在華注冊“iPad”的商標,而第一代iPad其實是2010年才發(fā)布的,所以蘋果也不能算后知后覺。但不幸的是,唯冠早在2001年就成功注冊了這個商標。更有趣的是,按照商標法規(guī)定,若商標持有人連續(xù)三年未使用該商標,商標局是可以撤銷其注冊商標的唯冠2010年初就曾經(jīng)受到這樣的撤銷審核,若這時唯冠的商標權被成功撤銷了,那就不會發(fā)生今天蘋果iPad可能被禁售的尷尬情景不幸的是,2011年初唯冠對“IPAD”商標的續(xù)展審核,使蘋果錯失成功注冊“iPad”商標的最佳時機。
Facebook遲了
“林書豪”晚了飛人也怒了
Facebook 面對中國市場的商標問題也比較苦惱,盡管這家美國當紅的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尚未進入中國市場,但其實早在2006年它就開始在中國市場申請注冊了61個商標,其中包括“臉書”、“面書”、“菲絲博克”等,但仍有一些Facebook的關聯(lián)商標被人早早搶注,例如最為關鍵的“臉譜”,F(xiàn)acebook 稱已經(jīng)開始“收集證據(jù)”,希望能夠“根據(jù)Facebook 的知名度而獲得這些商標”。
隨著紐約尼克斯球員林書豪近期的大紅大紫,由他而來的新名詞“林來瘋”(Lin-sanity)也被炒翻了天。事實證明這位哈佛大學學經(jīng)濟的高材生可沒有白上課日前已被證實,林書豪已申請了“林來瘋”商標使用權,并繳納1625美元申請費,使用權范圍包括服裝、玩偶等相關產(chǎn)品。但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后,“林書豪”商標早已經(jīng)被無錫一家體育用品公司搶注成功!
這家名不見經(jīng)傳的“日升體育”早在2010年7月26日就遞交了“林書豪”相關商標的申請,且已于2011年8月7日獲批,使用權限則為2011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該公司注冊的商標不僅包括“林書豪”的漢字標識,還包括林書豪的英文名和姓名的首字母“JeremyS.H.L.”。
飛人喬丹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那家賣籃球鞋的“喬丹體育”正在被邁克爾·喬丹找上門來,更值得關注的是時間點目前正是“喬丹體育”IPO上市的時間點。
邁克爾·喬丹稱,喬丹體育的主要文字商標由“喬丹”的中文字樣,或“Qiaodan”拼音字樣所構成,其他注冊商標欄出現(xiàn)“杰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JIEFULIQIAODAN”、 “MAKUSIQIAODAN”及其變體的商標,與邁克爾·喬丹的兩個兒子名字中文寫法一致。
商標跟域名一樣“擦邊”
在互聯(lián)網(wǎng)領域,長期存在域名炒賣的生意,搶注一個大企業(yè)或者名人的域名,等著升值,高價轉賣,傍大款式的打擦邊球。最近的一個例子是美國團購鼻祖Groupon:其中國域名Groupon.cn 早已被另一家中國團購網(wǎng)站團寶網(wǎng)注冊,坊間傳言Groupon 給出了很高的開價要拿下這個域名,但對方最終未能讓出,不過在團寶網(wǎng)身陷資金流斷裂的困局中,沒準這個域名又成了它的救命稻草。
回到商標的問題,同樣跟中國的域名市場一樣存在投機取巧、打擦邊球的現(xiàn)狀,“瀉停封”止瀉藥,“超級女聲”、“超級男聲”安全套,這些都讓人麻木了吧……
iPad商標案眾人談
@李開復:不少網(wǎng)友批評蘋果匿名購買商標不道德。我說句公道話:我在四個外企,主動購買未發(fā)布的商標、域名時,絕對不會公司直接來買,一定是經(jīng)過第三方或者律師事務所。除了怕被宰之外,還有公司保密的問題(防止新產(chǎn)品方向、名字泄露)。
@蔡文勝:這是符合商業(yè)邏輯的行為,無關道德。而擁有域名商標的人想高價轉讓,需要多做功課,看準那些公司是潛在買家才能應對。
@飛象網(wǎng)項立剛(飛象網(wǎng)總裁):我看唯冠有點獅子大開口。不過蘋果首先是笨,你這么大公司,買商標都沒有把合同搞清楚,你法務部干什么吃的?其次是太牛,出了這樣的事,你還那幅牛牛的樣子,也真該有人來教訓。當然了,我預測會和解。
@鮑迪克(《北大商業(yè)評論》首席編輯):20年前中國民族品牌大多被日本等外商搶注,國內(nèi)媒體一邊驚嘆外商的商業(yè)意識,一邊批判國內(nèi)企業(yè)缺乏商標意識;如今中國企業(yè)紛紛搶注國外品牌,卻被公知們批判為投機取巧,缺乏商業(yè)道德。不知道是公知們犯賤還是國內(nèi)企業(yè)命苦?
@葛洪義(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知識產(chǎn)權學院院長):忍不住說幾句:該(唯冠蘋果商標爭奪)案件,如香港法院判決確認唯冠與英國公司簽訂的轉讓協(xié)議的確包含了深圳唯冠的商標,但因后者原因,沒有在中國大陸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大陸法院或不能判商標屬于蘋果。但不能轉讓的責任,深圳唯冠或許要承擔。問題在唯冠。
@ChinaDaily 邱林(Chi-naDaily記者):蘋果只有三條路,橫豎都要賠錢:一條是蘋果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繼續(xù)賣iPad,但是要改個名字,并且賠償唯冠一筆錢;第二條是,退出中國市場,并且賠償唯冠一筆錢;第三條是買下中國大陸iPad這個商標,并且賠償唯冠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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