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搞外貿的朋友在問,注冊美國商標可不可以不注冊USPTO?
首先要明白的是美國商標分州商標和聯(lián)邦商標,也就是在州商標局注冊的和聯(lián)邦商標局注冊的,這兩者是有區(qū)別的,最大的區(qū)別是使用范圍和權限。州商標不適用于與其他州和國家的貿易活動,而聯(lián)邦商標也就是在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申請的商標適用于國際貿易。聯(lián)邦商標可享受優(yōu)先權、保護范圍更廣、費用較申請全部的州商標便宜、可以在海關備案等。
美國商標注冊的類型選擇應謹慎對待,并不是每個商標都可以注冊于USPTO。每個標記也不是合法保護的。也就是說,一些標志可能無法作為尋求阻止他人在相關商品或服務上使用類似商標的法律索賠的依據(jù)。
商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申請人在商標注冊前未對商標進行檢索,排除商標存在的風險,最后提供的商標會因各種原因難以注冊。
在提交商標/服務標志申請之前,您應該考慮:
(1)注冊的商標標記是否可注冊。
(2)根據(jù)所選標記的強度保護您的商標是否很困難。
在這方面請注意,美國專利商標局只注冊商標。作為商標擁有人擁有全權負責執(zhí)行商標的權限。